根据2025年商丘市发布的最新政策,商丘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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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覆盖 :包括城市及农村地区,无例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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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时段限制 :不仅禁止燃放,还禁止销售、运输等全链条行为。
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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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
各级政府需将禁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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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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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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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宾馆等场所需向消费者告知禁放规定,劝阻无效需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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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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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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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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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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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该政策属于商丘市自主制定的更严格规定,并非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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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根据官方公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建议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如遇违规行为,可通过举报渠道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