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12300元属于二档缴费基数范围。青岛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其中二档基数的下限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
青岛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 一档: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 二档: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 三档: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313元,因此:
- 一档基数的下限为 52987.8元(88313元的60%);
- 二档基数的范围为 52987.8元至264939元(88313元的300%);
- 三档基数的上限为 264939元以上。
12300元明显低于二档基数的下限,因此属于一档缴费基数范围。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档次,可在集中征缴期前向医保部门申请。
温馨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或档次变更,可咨询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或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