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2020年政策,医保缴费基数10300元对应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档次中的第七档。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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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划分
吉安市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设定了九档缴费基数,其中第七档为10300元/月,对应月缴费金额2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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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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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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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实际工资高于或低于基准线的,将按比例调整至对应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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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该基数适用于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缴纳医保费用。
注意 :医保基数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可更改。若需调整,需等待下一年度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