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医保基数11500元是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准值,代表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水平,直接影响单位与个人的医保缴费金额。若该数值介于厦门市2025年医保缴费基数下限(4500元)与上限(22350元)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若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则分别按下限或上限执行。
- 基数确定依据:医保基数11500元通常基于职工上年度1-12月的月均工资计算。厦门市规定,工资低于全省社平工资60%(即下限4500元)或高于300%(即上限22350元)的,按上下限执行。
- 缴费比例与计算:用人单位按8.5%(含6%统筹基金+2.5%个人账户)缴纳,个人承担2%。以11500元为例,单位月缴元,个人缴元。
- 灵活就业人员适用:若为灵活就业者,可自主选择60%-300%的社平工资区间(如4433-22164元)作为基数,按8.5%全额缴纳。
- 基数调整规则:每年根据福建省社平工资增长调整。2025年厦门下限调至4500元,上限22350元,11500元在此范围内无需调整。
- 待遇关联性:缴费基数越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越多,门诊/住院报销额度相应提升,但需注意基数超过上限仍按上限计算待遇。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局官网或“闽政通”APP查询缴费明细,确保基数申报准确。灵活就业者建议使用官方试算工具选择最优缴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