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医保基数20700元是2024年度的缴费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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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20700元对应于宁波市202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缴费基数上限)。若个人月工资超过此标准,将按20700元作为基数计算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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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与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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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通常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含工资、奖金、津贴等)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由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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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工资低于当地60%或高于300%的,分别按下限或上限标准执行,且缴费基数在一年内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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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标准适用于宁波市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养老保险基数一致)。
总结 :20700元是宁波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上限,超过此金额的职工将按该标准缴纳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