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上限
浙江宁波医保基数17000元表示该数值为当地医保缴费基数上限。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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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浙江宁波规定,月缴费工资水平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人员,按上限标准19070元确定。17000元低于这一上限,说明参保人员工资未达到300%的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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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基数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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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由单位申报,通常为职工前一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含工资、奖金、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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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高于上限(19070元),则按上限标准缴费;若低于下限(如3815元),则按下限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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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规则
缴费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得更改。若工资发生变动,需在次年申报调整。
总结 :17000元是宁波医保缴费基数上限,实际缴费金额需根据个人工资与上下限标准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