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医保基数26500元是指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即参保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此金额时,医保缴费按26500元计算,单位按比例缴纳的医保费用更高,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保障水平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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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26500元的政策依据
根据江苏省统一规定,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2025年扬州执行26500元的标准,意味着该数值是当前统计口径下的最高缴费基准,超出部分不再计入缴费。 -
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影响
- 单位缴纳:按7%-10%的比例计算(如7%则月缴1855元),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用于住院、门诊等报销。
- 个人缴纳:固定2%(月缴530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可直接用于购药或门诊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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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基数的实际意义
缴费基数越高,统筹基金池越充裕,报销封顶线和比例可能更高。例如,扬州职工医保年度报销限额通常与基数挂钩,26500元基数对应的年度统筹支付上限可达10万元以上。 -
适用人群与常见疑问
仅适用于月工资≥26500元的职工,普通工资者按实际收入缴费。若单位违规按低基数申报,可能影响医保待遇,参保人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核查缴费记录。
提示:基数每年调整,2026年可能变化。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此档缴费,需自行承担全额费用(约2120元/月),建议根据收入合理选择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