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上限
南京市医保基数16200元是指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
定义与适用范围
16200元为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区外)参保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上限,用于计算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
与医保基数的关系
-
医保基数通常指缴费基数,用于确定个人缴费金额。南京市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与上限标准一致,均为16200元。
-
下限标准因区域而异:普通区为2628元,溧水、高淳区为2497元。
-
-
缴费比例示例(以普通区为例)
若按上限16200元缴费,个人部分(如养老保险)约需缴纳16200×8%=1296元,医疗保险约244元(具体比例可能因险种调整)。
-
政策调整依据
该标准由南京市人社局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2024年较2023年保持不变,旨在平衡企业负担与参保人员权益。
总结 :16200元是南京市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上限,用于计算五险费用,具体金额因险种和个人工资结构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