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规定,医保缴费基数18700元表示该职工的缴费基数已达到或超过上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上限。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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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上海市规定,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仅按300%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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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0元的含义
18700元为该职工的缴费基数,意味着其工资水平已达到或超过上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例如,若2024年上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33元(18700/3),则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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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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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2%(18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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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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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稳定性
缴费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得更改,确保医保缴费的连续性。
总结 :18700元是上海医保缴费基数上限值,反映该职工工资水平已达到政策规定的最高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