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医保基数28700元是指2025年度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参保职工,缴费基数高于此上限的,按28700元计算。
1. 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设定
- 上限:28700元/月,对应年缴费基数为344400元。
- 下限:根据政策,缴费基数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最低标准3710元/月计算。
2. 适用范围
- 参保对象:本溪市范围内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 执行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6.9%(其中医保6.4%,生育保险0.5%)。
- 个人缴费比例:2%。
4. 政策背景
本溪市医保基数的设定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4号),旨在合理调控医保缴费水平,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同时保障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5. 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如无固定工资,需按照本溪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 待遇享受: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医保费用的,将产生待遇等待期。
总结
医保基数28700元是本溪市2025年度城镇职工医保缴费的重要参考标准,明确上下限范围有助于参保单位和个人合理规划缴费金额,确保医保权益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