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医保基数18100元,是指2025年度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标准,即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超过18306元(核定标准300%)时,统一按18100元作为医保缴费基数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费用。这一基数直接关联医保待遇水平,高基数对应更高个人账户金额,但实际缴费比例不变(单位8%、个人2%)。
-
基数设定依据
医保基数18100元源于本溪市202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102元的300%上限核定。若职工实际月工资低于3661元(平均工资60%),则按3661元保底;工资在3661-18306元之间按实申报,超过18306元则封顶为18100元。 -
缴费计算方式
以18100元为例:
- 单位缴纳:18100×8%=1448元/月(进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个人缴纳:18100×2%=362元/月(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5%或10%比例缴费,基数固定为6102元,与18100元无关。
-
对医保待遇的影响
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越多,可用于门诊或购药;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统筹待遇与基数无关,仅取决于当地政策。例如,18100元基数下个人账户年入4344元,比最低基数(3661元)多存2000余元。 -
常见误区澄清
- 非实际工资:18100元是上限标准,仅适用于高收入群体(月薪≥18306元)。
- 非养老金计算依据:养老保险基数可能单独设定,与医保基数不同步。
提示:2025年基数调整后,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完成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职工医保,需按6102元基数缴纳,与18100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