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保政策,企业需承担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湖南张家界的社保缴费基数16500元为例,企业需承担的费用如下:
养老保险
- 企业承担比例为20%,即16500元 × 20% = 3300元。
医疗保险
- 企业承担比例为8%,即16500元 × 8% = 1320元。
失业保险
- 企业承担比例为0.7%,即16500元 × 0.7% = 115.5元。
工伤保险
- 企业承担比例为0.2%,即16500元 × 0.2% = 33元。
生育保险
- 企业承担比例为0.7%,即16500元 × 0.7% = 115.5元。
总计
企业需承担的社保费用为:3300元 + 1320元 + 115.5元 + 33元 + 115.5元 = 4914元。
提示
企业应确保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因未缴或少缴社保而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