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保基数为16100元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为16100元×12% = 1932元,其中单位缴存16100元×5% = 805元,个人缴存16100元×7% = 1127元。
计算依据
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缴存比例:5%
- 个人缴存比例:7%
- 总缴存比例:12%
公式:
- 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总缴存比例
- 单位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公积金用途
公积金可用于购房、租房、装修、偿还房贷等,提取条件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注意事项
- 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需根据最新政策调整。
- 具体缴存比例可能因单位性质或职工类别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访问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