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则,若职工月缴存基数为9100元,单位和个人每月需缴纳的公积金金额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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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分
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且需与职工比例一致。 - 若按11%比例计算:
$$9100 \times 11% = 1001 \text{元}$$- 若按12%比例计算:
$$9100 \times 12% = 1092 \text{元}$$
单位每月需缴纳1001-1092元公积金。
- 若按12%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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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部分
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与单位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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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5%比例计算:
$$9100 \times 5% = 455 \text{元}$$ -
若按12%比例计算:
$$9100 \times 12% = 1092 \text{元}$$
个人每月需缴纳455-1092元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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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缴存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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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总缴存额 (5%比例):
$$9100 \times (5% + 5%) = 910 \text{元}$$ -
最高总缴存额 (12%比例):
$$9100 \times (12% + 12%) = 2184 \text{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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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需与职工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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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定的上限(2023年7月-2024年6月为26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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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基数300%的,按300%基数计算缴存。
建议通过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官方合作平台查询具体缴存明细,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