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年度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限如下:
一、缴存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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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额下限 :190元(单位95元 + 个人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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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所有单位,包括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
二、缴存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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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额上限 :2996元(单位2996元 + 个人2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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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根据2023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三、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 = (单位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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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档 :190元(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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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档 :5992元(2996×20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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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最高可按12%比例缴存,实际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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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本通知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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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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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超出部分不计入缴存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贵阳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