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用工单位不缴纳职工医保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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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的强制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机构核定缴费。 该法明确将医保纳入社会保险的强制范畴,无论用工形式如何,单位均需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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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与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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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或欠缴 :社保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0.5‰滞纳金,并处应缴金额1-3倍罚款,直接责任人罚款5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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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资替代社保 :若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医保费用,同样视为未缴,适用上述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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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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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社保权益,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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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单位需按职工月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医保,不得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员工同意为由减少缴费。
三、员工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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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举报
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投诉,要求单位限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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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若单位拒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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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主张
员工可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缴医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
四、补充说明
医保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若单位存在拒缴行为,不仅影响员工健康权益,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建议员工及时咨询专业机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