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支付是否需要自己掏钱取决于费用类型: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可通过统筹基金报销(个人无需支付),而目录外费用或报销后剩余部分需自费。
医保统筹支付指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直接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此类费用无需参保人额外支付,但需满足起付标准且属于三大目录范围。例如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且在目录内的部分可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个人自付则针对医保范围内仍未覆盖的费用,如起付线以下金额、乙类药品先行自付部分或超出报销比例的高额治疗项目,需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剩余部分。个人自费专指目录外的医疗项目,包括不在三大目录内的进口药、特殊检查等,必须全额自付。以住院4500元为例,若其中4200元为目录内费用且报销3600元,则600元差额属自付范畴;另300元目录外耗材则属完全自费项目。明确三类支付规则可帮助患者合理规划医疗支出,优先使用统筹基金覆盖合规费用并注意目录范围外的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