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可以在浙江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仅限备案后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待遇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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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使用前提
参保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广东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方可在浙江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刷卡就医。临时外出突发急症可事后补备案。 -
结算范围与待遇规则
支持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慢性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广东政策执行,药品和诊疗项目则遵循浙江医保目录。部分药店购药可能无法直接结算,需保留票据回广东报销。 -
操作注意事项
备案时需选择“浙江省”作为就医地,无需指定具体医院。结算时出示广东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若备案后无法结算,可联系医院医保办或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核查原因。
建议提前查询浙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定点机构名单,并确认备案有效期(长期居留可选长期备案)。若未备案,需先垫付费用再携材料回广东申请手工报销,流程更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