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新规,全面加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重点打击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欺诈骗保行为,要求2025年起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定点药店需严格核验处方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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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虚假处方与超量开药行为:国家医保局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须按诊疗规范开具处方,禁止虚构、伪造处方或超量开药。飞行检查发现,此类行为严重损害参保人权益,威胁医保基金安全,新规通过电子处方与纸质处方的双重核验机制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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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推行电子处方中心:已上线电子处方中心的地区需通过系统流转处方,暂未覆盖地区可保留纸质处方但须有医师签名并加盖外配专用章。自2025年起,“双通道”药品处方流转全面电子化,纸质处方仅可过渡使用至2025年3月底,特殊情况需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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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需核验处方合法性:药店需检查处方真实性、有效期、用药信息及参保人信息,若发现问题可拒绝调剂并上报医保部门。原则上仅接受本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的处方,外流处方无法纳入医保统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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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保存期限与违规追溯:所有外配处方(含纸质与电子版)需留存备查至少2年,为违规追溯提供证据链。医保部门将通过大数据筛选“高风险”线索,如高频开药、大剂量单方等,实施重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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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与处罚措施联动: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将外配处方检查纳入打击欺诈骗保行动,重点核查慢性病药品、高价“双通道”药品及基层医疗机构处方,并联合多部门打击虚假购药、药品倒卖等犯罪行为。
新规通过信息化与标准化手段规范医保药品使用,参保人需配合提供真实处方,定点机构违规成本显著提升,虚假处方面临更严惩治,助力医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