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长处方政策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8类慢性病,患者最长可开具12周用药,基层医疗机构优先推广,药品选择兼顾安全性与稳定性,特殊管制药品及部分中成药除外。
1. 8类慢病纳入长处方目录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脂血症、骨关节疾病及精神类疾病被纳入首批长期处方适用范围。糖尿病、冠心病等患者若病情稳定,血糖或血压控制达标且无急性并发症风险,可连续开具8至12周药物;精神类疾病患者需满足诊断明确、用药稳定且精神状态平稳的条件。
2. 长处方药品范围与限制
长处方药品以安全性高、稳定性强的药物为主,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及集采药物。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及需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胰岛素除外)均被排除在外。注射用胰岛素因患者储存与使用需求特殊,成为唯一纳入的注射剂型药物,但中成药及中草药原则上不适用于长期处方。
3. 开具长处方的条件与流程
患者需满足“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稳定、病情平稳、依从性良好”等核心条件,首次长期处方需由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中级职称以上医师开具,后续复诊需医生重新评估病情。若患者出现并发症、住院或其他需调整治疗方案的情况,长处方需及时终止。
4. 取药便利性与医保支持
患者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完成复诊续方,减少往返医院次数。医保基金支持提前7天开药以保障用药连续性,但剩余药品超量部分将无法报销。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需加强用药培训,确保基层药品配备充足,推进分级诊疗落地。
患者需定期监测健康指标,在医生指导下安全用药,若出现不适或需新增药物,应及时就医调整方案,确保治疗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