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家属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只能通过办理“家庭共济”的方式,让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账户余额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参保人可以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比如支付看病买药时的自付费用。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家属必须参加基本医保(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二是参保人需在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共济绑定。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公众号等渠道操作,线下可前往医保大厅办理。需注意,家庭共济仅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配偶父母,岳父岳母等亲属无法享受该政策。
部分地区的政策进一步优化,例如深圳取消“账户余额需超7778.4元”限制,只要账户有余额即可为家人支付合规费用。就医时仍需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码,家庭共济仅共享账户余额,而非共用医保身份,否则可能违规。
办理家庭共济后,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或药店购药时,可直接使用共济人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但被共济人看病报销比例仍按其自身参保类型(职工或居民医保)执行。部分城市还支持使用共济金为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用。操作时需注意及时绑定家庭通道,确保账户状态正常,并优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完成支付。
总结而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确实可为家属提供一定支持,但需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家庭共济,严格区分账户资金共享与医保身份共用,避免违规使用。建议参保人定期查询共济状态及余额情况,保障权益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