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可退
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退费情况需结合缴费时间、待遇享受期及参保状态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可退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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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缴费
若同一人在户籍地以外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需终止其他参保关系后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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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退费
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开始前死亡的参保人员,可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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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变更
全额缴费完成后在集中缴费期内身份发生变化(如新增参保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者可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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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包括因参加职工医保、重复缴费等特定原因需终止参保关系的情况。
二、不可退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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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入待遇享受期
2025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自1月1日开始,已参保但未享受待遇的人员,以及2025年1月1日前参保但未缴费的人员,均不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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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缴费后死亡
若缴费后死亡且未进入待遇享受期,需提供死亡证明申请退费,但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办理。
三、退费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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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身份证、银行卡、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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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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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年4月30日前需完成退费,逾期将停止受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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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享受政府资助的群体,仅退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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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账户模式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村居代收代缴,需通过个人账户扣缴或自行缴费,相关费用将退还。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退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