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流程如下,分为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两类情况:
一、省内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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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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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 :跨市就业时,需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保并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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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省内转移时,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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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转出地缴费次月起享受原待遇,转入地缴费次月起享受新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内可补缴并追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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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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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粤省事”、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支付宝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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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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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 省内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不划转、不提现,但可跨市使用。
二、跨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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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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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入 :按广东省政策执行,需在转入地稳定缴存满6个月(如深圳、广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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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出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需咨询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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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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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中断缴费补缴(3个月内补缴可追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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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需符合年龄限制(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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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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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省内转移不得重复参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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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医保待遇按退休地政策执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建议办理前通过“粤省事”或当地社保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