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看完病后,病历本是否可以拿走取决于病历的类型和用途。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门诊病历(小本)通常可以由患者自行带走,而住院病历和涉及隐私的病历原件则需由医院保管,患者可申请复印。
具体情况说明
门诊病历:
门诊病历是患者在门诊就医时记录病情和诊疗过程的资料,通常以小本形式呈现。这类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方便后续就医或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诊疗参考。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形成的详细医疗记录,包含诊断、治疗、护理等详细信息。这类病历归医院所有,患者不能直接拿走,但可申请复印,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必要时还需家属协助。涉及隐私的病历:
如果病历中包含患者隐私信息,如恶性疾病诊断等,医院通常会保留原件,患者需在申请复印时说明用途,并签署相关授权文件。
注意事项
- 患者在复印病历时应向医院提交身份证明,并明确复印目的。
- 如果病历涉及法律纠纷或商业用途,需获得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同意。
总结
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件,其管理和使用受到严格的法律规范。患者可带走门诊病历,但住院病历需申请复印。了解病历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避免因不当使用病历而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