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可以二次打印,不同类型病历二次打印规定不同,需按规定准备材料申请,部分情况限制严格,公安、司法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复印。
患者因自身原因需要二次打印门(急)诊病历的,普通门诊采取自助打印方式且仅可打印一次、急诊由接诊医生打印,需再次打印则前往原就诊科室护士站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协助打印;住院病案二次打印,法律上允许,患者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等可申请,需准备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到病案室复印并加盖证明印记,部分地区按页收费,收费标准因地区和医院而异;线上平台和自助设备也逐渐普及二次打印服务,部分医院提供线上申请和邮寄。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打印病历资料要求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同医院具体流程、手续及材料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