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生病而男方拒绝支付医疗费时,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包括起诉要求支付扶养费、申请财产保全或追究遗弃罪责任。关键点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医疗费属于必要生活开支,拒不履行可能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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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夫妻扶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一方患病时,另一方必须承担医疗、生活等扶养费用。若男方有经济能力却故意拒付,女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支付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法院判决后男方仍拒不执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工资、存款或财产。 -
医疗费支付与婚姻财产制度无关
即使夫妻实行AA制或男方掌控家庭财务,患病女方仍有权主张医疗费。婚姻存续期间的医疗支出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男方不得以财产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特殊情况下(如男方经济困难),法院会酌情调整支付比例,但不得完全免除责任。 -
拒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若女方因重病丧失生活能力,男方拒不支付费用导致其陷入困境(如延误治疗、流落街头),可能构成《刑法》第261条的遗弃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实务中,女方需收集医疗记录、催要费用的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报警或自诉追究责任。 -
紧急情况下的救济渠道
面临急需手术费等紧急情形时,女方可同步采取以下措施:
- 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男方预先支付部分费用;
- 请求妇联、居委会介入调解;
- 通过水滴筹等公益平台发起募捐,同时保留向男方追偿的权利。
婚姻不仅是情感契约,更是法律上的责任共同体。女方遇到此类情况应尽早寻求法律援助,避免因男方拖延导致健康恶化。经济困难者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或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