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院调取病历需根据申请人身份确定对接人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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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申请
患者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 医务科 或 病案室 提出申请,填写《复印病历材料申请表》,经审核后即可调取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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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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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如父母、配偶、子女):需携带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及授权委托书,到 医务科 或 病案室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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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代理人 :如律师、保险公司等机构,需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患者委托书,到 医务科 或 病案室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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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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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效身份证件:需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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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如父母)携带双方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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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调取病历时需在医患双方或代理人在场,且医疗机构需核对身份信息以确保资料准确性。法律依据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