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病医疗保险范围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及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费用,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享有倾斜政策,部分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合规部分可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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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及范围
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为大病保险参保对象。报销范围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符合规定的病种)及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5000元部分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零售药店购药、普通门诊、工伤生育费用等8类情况不报销,如器官移植源、PET-CT等高价检查、美容项目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抢救费用。 -
分段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按费用分段递增:普通人群0-1万报60%,1-2万报65%,2-5万报70%,5-10万报75%,10万以上报80%;困难群体(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线减半至2500元,各段比例提高5%-10%,且10万元以上报85%,且不设年度封顶线。普通人群年度最高支付35万元,困难群体无封顶限制。 -
报销流程与材料
出院时在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或非即时结报可到医保中心、政务大厅等网点办理。所需材料含基本医保补偿凭证、病历、费用清单、身份证明及银行卡等;门诊慢特病另需处方及病历首页。未成年人、委托代办或身故情形需补充关系证明及授权书。 -
特殊情况处理
针对刑事犯罪、酗酒吸毒、美容整形、出国就医等明确不予报销;因灾集中救治及公共卫生项目费用亦不纳入。重大疾病如儿童白血病、肺癌等按政策规定享受专项支付标准,不叠加大病保险封顶线。
甘肃省大病保险通过分段累进比例、动态调整起付线及倾斜保障机制,为参保居民提供差异化兜底支持,确保高额医疗费用可有效分担。具体执行中需结合医保目录及定点机构要求,建议及时核对地方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