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结合您提供的社保基数19900元,计算扣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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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扣除标准
林芝属于西藏三类地区,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专项附加扣除限额为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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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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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减除费用 :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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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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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项目 :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需符合自治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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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 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附加扣除
即:19900元 - 3500元 - 7900元 = 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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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2017年税率表,85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纳税额 = 8500元 × 10% - 210元 = 640元。
总结 :在2017年,西藏林芝社保基数19900元的职工,扣除3500元基本费用和79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额为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