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118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一、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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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费用(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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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 若存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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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11800元(社保基数) - 3500元(基本费用扣除) = 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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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根据2017年标准,8300元属于“三档”税率,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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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8300元 × 20% - 1410元 = 5270元
三、注意事项
- 该标准为2017年实施,当前(2025年)可能调整,建议通过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或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 若存在其他免税项目(如西藏特殊津贴等),可依法减免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