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84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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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费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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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项目
- 可继续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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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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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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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8400元 - 3500元 = 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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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 根据2017年标准,4900元属于3%税率档位,速算扣除数为0。 - 应纳税额 = 4900元 × 3% = 147元。
总结 :社保基数8400元在2017年林芝地区扣税后,应纳税额为147元(需注意该标准已过时,建议咨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