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红河地区社保基数7500元,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 5000元(法定扣除标准)
= 7500元 - 五险一金 - 5000元
= 2500元(若无个人缴纳社保,则五险一金按3500元计算)
二、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2500元属于第二级税率区间(1500-45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三、应缴税额计算
应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2500元 × 3% - 0
= 75元
四、到手工资计算
到手工资 = 应发工资 - 应缴税额
= 7500元 - 75元
= 7425元
总结 :在云南红河地区,社保基数7500元且无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75元,到手工资约7425元。具体金额可能因当地五险一金实际缴纳标准略有差异,建议以单位代扣代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