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再由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拨付给单位发放给职工。关键点:①津贴申领全程由单位操作;②职工需满足社保连续缴纳等条件;③金额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和产假天数计算。
申领主体与流程
- 用人单位负责申领: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原标准垫付,单位再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在线申领津贴,系统审核通过后拨款至单位账户。
- 职工资格条件:
- 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分娩/手术上月正常参保;
- 生育行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出生证明等材料;
- 单位已垫付产假工资,职工不可同时领取工资与津贴。
发放标准与细节
-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98天,难产+30天,多胞胎每胎+15天)。
- 差额补足:若津贴高于垫付工资,单位需补发差额;若低于,单位须补足。
- 失业人员特殊情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医保机构直接发放,标准按全市上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
总结:生育津贴本质是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职工需确保社保连续缴纳并与单位保持沟通。单位需及时申领,避免超3年时效。如有疑问,可拨打深圳医保热线0755-8812345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