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生育险的缴纳比例、待遇计算及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保险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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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每月0.8%(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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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无需缴纳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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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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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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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标准 :顺产178天,难产128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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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由用人单位按月拨付,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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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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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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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与在职职工生育津贴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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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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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产前检查、分娩(顺产/剖宫产)、产后期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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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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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最高3600元(常规项目如超声、胎心监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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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 :顺产定额2000元,剖宫产定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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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妊娠期并发症、产后感染等符合政策的项目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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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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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累计缴费满1年或满12个月(灵活就业人员)后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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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