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以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为准,顺产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奖励假80天不纳入津贴计算。 津贴金额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假期天数发放,需由单位申领且职工参保满1年。
- 核心发放标准:顺产基础天数为98天,难产(如剖腹产)叠加3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终止妊娠或计划生育手术按实际情形核定天数,例如怀孕满7个月流产可享75天。
- 与产假区别:深圳实际产假为178天(含省奖励假80天),但津贴仅计算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奖励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支付。
- 特殊情形处理:难产、多胞胎、终止妊娠等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合并计算天数。计划生育手术(如结扎、复通)按手术类型对应1-21天不等。
- 申领条件与流程:职工需累计参保满1年,由单位垫付工资后线上申领。津贴=单位月均工资÷30×规定天数,审核通过后30日内发放至单位账户。
津贴天数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与地方奖励假无关。建议提前确认参保记录,留存医疗证明,确保单位及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