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1.5万元;普通门诊按医疗机构等级设定起付线(一级/未定级200元、二/三级4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60%,年度限额2000元,退休人员享受更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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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针对特定慢性病或重症(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报销政策更优:无起付线限制,直接按70%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1.5万元,且与普通门诊费用分开计算。 -
普通门诊分级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和三级机构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级机构60%、二/三级50%;退休人员分别提高至70%和60%。
- 年度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3000元,未用完额度不结转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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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纳入统筹
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可按一级机构标准报销(起付线200元、比例60%),计入普通门诊年度限额。
提示:门诊慢特病与普通门诊政策互不冲突,参保人可根据需求合理选择就医渠道,注意年度限额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