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发放
广州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需根据申请时间区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按月发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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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申请
若职工在产假期间提交生育津贴申请,津贴将分批次拨付。例如,某职工8月开始休产假,12月申请,则生育津贴将分批次发放至次年1月(共8-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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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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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申请需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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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申请需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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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发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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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申请
若职工在产假结束后的次月(如12月)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全额发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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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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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计算,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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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单位就业 :换工作不影响申领,但需新单位同意统一拨付账户。
广州生育津贴的发放以“产假期间分批次”和“产假后一次性”两种方式为主,具体取决于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