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保特殊病种表格申请表是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核心材料,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报病种、选定就医医院等内容,并附病历资料提交审核。 关键亮点包括:表格需加盖医院或单位公章、病种范围覆盖20类重大疾病及慢性病、申报后需参加集中体检或专家鉴定、特病门诊报销比例最高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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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内容与填写要求
申请表需完整填写姓名、医保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勾选参保类型(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明确申报病种(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等)。选定就医医院需谨慎,一般特殊疾病仅限1家定点机构,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可额外选中医院。家属代签需注明关系,单位参保者需加盖单位公章。 -
申报材料与流程
除申请表外,需提交近两年内的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章)、相关检查报告(如CT、化验单)、1-2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流程分三步:- 材料提交:每月1-20日交至医保中心或单位经办人;
- 体检鉴定:接到通知后携带原始病历参加指定医院检查(糖尿病等需空腹);
- 结果领取:次月20日后查询结果,合格者领取《特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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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异地申报:需由当地三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邮寄材料至重庆委托人代办;
- 危重患者:可申请上门鉴定,需提供医疗证明及委托书;
- 病种变更:满一年后可申请调整定点医院,但结核病等专科医院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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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与注意事项
特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慢性病年限额1000元(每增1病种+200元),重大疾病按住院比例报销。需注意:- 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
- 复查要求:结核病等有效期12个月,期满需重新申报;
- 费用垫付:体检费先自付,合格后纳入报销。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辖区医保局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遗漏延误办理。 特病政策可显著减轻患者负担,务必合规使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