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工作日
根据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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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
生育津贴需在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后次月开始发放,具体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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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15号申报并审核通过的,当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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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时间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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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方式
审核通过后,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通常为次月15日前完成发放。
二、审核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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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效
青岛市生育津贴审核流程已优化,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核通常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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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包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单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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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生育后90日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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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查询
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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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审核不通过,医保机构会及时反馈原因,需补充或修正材料后重新提交。
青岛生育津贴一般可在生育医疗费结算后次月15日前到账,具体以实际审核进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