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2025年黑龙江绥化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如下:
一、适用对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主账户人)的 近亲属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及其他亲属。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 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等基本医保个人负担的费用 ,具体包括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等。
三、办理流程
-
条件要求 :主账户人需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个人账户有结余;
-
申请方式 :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自愿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
绑定操作 :主账户人将个人账户资金与家庭成员绑定,实现共济使用。
四、注意事项
-
家庭成员需同时为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具体费用比例及支付限额以医保政策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