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国家通过用人单位间接支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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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主体与流程
生育津贴由国家设立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实际资金通过用人单位账户发放给员工。企业作为中间方,需先从基金中划款,再支付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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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与是否参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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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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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按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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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责任
若企业未足额缴费导致津贴低于员工实际工资,需补足差额。例如北京市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时,企业需承担补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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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差异
部分地区直接将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部分则由医保机构支付给企业后再转给员工,具体操作因地区而异。
生育津贴本质是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基金对员工的支持,最终由企业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