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及情形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基本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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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部分地区累计缴纳不满1年也可),且缴费记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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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类型
包括正常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如结扎、流产等)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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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地区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期限不少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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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统筹地区 :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或当地标准支付,期限一般为90天。
三、特殊情形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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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剖宫产 :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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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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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已婚女性24周岁后首次生育) :增加30天津贴,剖腹产可叠加至135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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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需暂停工作,津贴与工资分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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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社会保险法》及各地实施细则,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