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
(例如:月均工资10000元,产假128天,则津贴=10000÷30×128元)
二、计算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方式为: $$ \text{月均工资} = \frac{\text{上年度生育保险费总额}}{\text{参保人数}} \div 12 $$
(如某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费总额1500万元,参保人数150人,则月均工资=1500万÷150÷12≈8333.33元)
三、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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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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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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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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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生育 :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增加80天(如三孩政策)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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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月均工资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时按月均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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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叠加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