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舟山地区政策,新生儿医保办理条件如下:
一、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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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要求
出生90日内完成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可参保,未及时落户的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临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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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户籍要求
父母中至少有一方为舟山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在舟山市参保。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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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件
新生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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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父母任一方缴费单位地址证明(如适用)。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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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登记,逾期需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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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父母户籍所在地或舟山市内任一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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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内容
填写《新生儿参保登记表》,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保。
四、待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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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380元/年,财政补助720元/年,低保家庭等可享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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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规则 :出生90日内参保自出生日起享受待遇,超过90日缴费次月起生效,跨年度补办需补缴费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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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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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参保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