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二者本质上是同一福利的不同发放形式,目的是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具体区别在于: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而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实际领取时需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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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性质
属于社保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缴费年限(通常连续缴纳满1年)方可申领,金额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产假工资的发放规则
用人单位需在产假期间正常支付工资,若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若低于生育津贴,则按津贴金额发放。 -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参保职工:仅能享受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 灵活就业人员:部分省市允许以个人身份参保并申领生育津贴。
实际领取时需向单位或社保机构提交材料(如生育证明、工资流水等),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政策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