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的金额由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决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例如:5000元/月 ÷ 30天 × 98天 = 19331.5元)
二、实际金额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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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均工资基数
若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高于5000元(如7000元),则津贴按7000元计算,实际金额会更高。
若低于5000元但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则按社平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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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标准产假为98天,难产或晚育可延长至15天或30天,总天数影响最终金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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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医保机构拨付后由单位发放,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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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额外发放生育医疗费补贴(如3000元),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示例 :若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为5000元,产假98天,则生育津贴为1933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