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工资后,仍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与工资并不冲突。以下是具体说明:
1. 生育津贴的定义与发放规则
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形式,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后发放。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的产假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低于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 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
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领生育津贴:
- 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
- 分娩、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3. 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
目前,全国约2/3的地区将生育津贴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约1/3的地区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直接发放。
4. 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工资是两种不同的收入形式,前者是政策性补偿,后者是正常工资收入。生育津贴的发放不影响工资的正常发放,职工在产假期间可同时享受这两项待遇。
总结
生育津贴是职工产假期间的重要经济保障,与工资并不冲突。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及时申请生育津贴,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