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到账后公司未发放,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维权:
一、投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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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提供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据,要求企业限期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企业支付欠发金额,并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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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投诉
若企业未缴纳生育保险或未补足工资差额,可直接向人社部门投诉,要求按产前工资标准支付。
二、维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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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需在权益受损之日起1年内提交仲裁申请,逾期可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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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效 :劳动监察投诉无明确时效限制,但建议尽快行动以保障证据有效性。
三、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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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企业欠发生育津贴需按产前工资标准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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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赋予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权利。
四、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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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商 :优先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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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若投诉无果,可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