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的生育津贴申请需由用人单位提交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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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与材料
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并提交材料,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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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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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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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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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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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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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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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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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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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常2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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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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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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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需真实完整,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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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津贴与产假工资分开处理,前者由单位代发,后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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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需通过用人单位统一办理,职工无需直接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