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生育津贴政策明确覆盖生育医疗费和津贴待遇,财政拨款单位女职工仅享受医疗费报销,其他女职工及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可同时申领津贴。津贴标准按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规定天数计算,顺产可享180天津贴,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流产按孕周享受15-90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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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分类与覆盖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分为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财政全额/差额拨款单位女职工仅报销医疗费,其他类型单位女职工可同时享受两项待遇。男职工配偶若无业,可报销医疗费但无津贴。 -
津贴计算与发放规则
津贴基数以用人单位1月份全体职工月均缴费基数为准,计算公式为:。顺产津贴天数为18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流产津贴按孕周划分,如孕7个月以上流产可享90天。 -
申领材料与流程
需提交《生育保险备案表》、妊娠证明、《生育服务证》等完成备案,产后凭住院发票、结算单、《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申请津贴。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说明资料。 -
关键注意事项
备案必须在怀孕后及时办理,否则前期费用自理;产检费用需先垫付,分娩后与住院费一并结算;津贴由单位统一申领,若保险关系在产假期间转移,津贴发至转出当日。
提示:政策可能随地区调整,建议通过天水市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核实最新细则,确保待遇顺利申领。